农药残留“一律限量”“进口限量”值得出口企业高度关注
农药残留"一律限量""进口限量"值得出口企业高度关注
2024年7月16日,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(RASFF)消息,欧盟通报我国出口新鲜荔枝不合格。具体通报内容如下:
此次通报涉及欧盟的农药残留"一律限量",其作为技术手段,既保证消费者安全,也发挥着"绿色贸易壁垒"的作用,是发达国家农药残留标准数量庞大的主要原因。
那么,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?
一、农药"一律限量"与"进口限量"的定义
发达国家的农药残留限量体系通常包括:"正式限量""临时限量""进口限量""一律限量"。这些限量标准并非均基于本国残留数据制定,其中"进口限量"和"一律限量"就是例外。以农药MRL标准已达16万项的欧盟为例:苹果中农药MRL标准有487个,其中358个为"一律限量",占总数的73.5%;荔枝中限量486个,其中464个为"一律限量",占总数的95.5%。
1"一律限量",也称"一律标准"或"默认限量",这一概念最早始于2015年日本开始实行的《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》(Positive List System),规定了食品中所有农业化学品残留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标准,未制定最大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残留不得超过0.01mg/kg 。此后,多个国家或国际组织也制定了本国或本地区的"一律限量"。
2"进口限量"是针对进口方尚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(MRL),但进口商品中可能含有的农药制定的限量。如何制定"进口限量",各国采取的原则不同,有些直接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最大残留限量(Codex MRL),当无Codex MRL时,需要进口商或农药生产者向农药管理机构提交资料,以证明农产品的安全性,并申请制定商品中农药的"进口限量"。如何采用Codex MRL,也不尽相同,有些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73324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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